为做好2011年我市定向招录政法干警、选拔毕业生到农村工作面试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面试对象
根据省有关规定,此次参加面试的对象分为两类,一类为报考基层政法干警的考生,另一类为报考选拔到农村基层工作的大学毕业生,均是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,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∶3的比例确定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,共计85人。面试入围名单已在岳阳人事人才网上公布。
二、面试时间与地点
面试时间定于11月15日,开考时间为上午8:30,中午作短暂休息后,下午1:00继续进行。
面试设2个考场,地点设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(四化建对面)。
三、其它事项
1、参加面试的考生,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(笔试准考证)和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,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。
2、考生于面试前30分钟(上午8:00前)必须到达指定的候考室候考,超过面试规定开考时间后到达候考室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3、考生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,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否则一经发现,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。
4、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通报自己的姓名、家庭背景、家庭成员情况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内容,违反上述规定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。